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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对冲机制

您目前在香港雇用员工吗?或者您是否正在考虑为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雇用员工?作为香港的雇主,您有义务每月为以您员工名义注册的指定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供款。强积金作为一项强制性储蓄计划运作,为香港的劳动力提供退休保障。供款额按雇员工资的百分之五计算,每位员工每月最高供款额为 1,500 港元。

要详细了解强积金的运作方式,请参阅我们的综合指南

2022 年 6 月 9 日,香港立法会通过了《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对冲安排)(修订)条例草案》(“修订条例草案”),以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因此,您将无法再使用您已支付给员工强积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来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本文概述了主要的立法变更,并详细介绍了政府为帮助企业度过过渡期而提出的措施。此外,我们还将概述自 2025 年 5 月 1 日废除生效后,计算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新方法。

目录

背景:在当前计划下,强积金对冲机制如何运作?

在现有制度下,您可以使用已支付给员工强积金计划的供款(无论是强制性还是自愿性供款,超过强制性百分之五的部分)来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换句话说,对冲机制降低了应付给员工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金额。它实际上允许您在终止雇佣关系时履行您的法定义务,而无需支付大量款项。作为雇主,您有权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 485 章)(“强积金条例”)原第 12A 条以及修订前的《雇佣条例》第 31I 和 31Y 条,应用对冲机制。

这种对冲安排是一种保护机制,旨在确保雇主在员工离职时不会陷入财务困境。自 2000 年强积金成立以来,它一直是强积金运作的一项长期特征。然而,这种安排使员工处于严重的财务劣势,从而促使人们呼吁彻底取消它。在雇主进行对冲操作后,员工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通常会大幅减少或完全耗尽。根据强积金计划管理局的数据,对冲机制导致强积金资产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少,从而损害了强积金作为退休安全网的效力。随着对冲机制的取消以及强积金制度的其他改进,劳动人口的退休保障水平将显着提高。

什么是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

遣散费的概念比长期服务金更容易理解。它是指支付给已连续受雇不少于 24 个月但被裁员的员工的一笔款项。

另一方面,长期服务金是指支付给已连续受雇至少五年并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标准的员工的一笔款项:

  • 该雇员被解雇,但不是因为裁员或严重不当行为。
  • 该雇员因健康不佳而辞职。
  • 该雇员在年满 65 岁或以上后辞职。
  • 该雇员去世。
  • 如果是定期雇佣合同,则在未经雇主续签的情况下失效。

这意味着,假设雇主规定 63 岁的退休年龄,并且要求雇员退休,那么该雇员极不可能自行离职。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终止雇佣合同,这被视为解雇。由于该雇员的解雇不是由于裁员或严重不当行为造成的,因此该雇员将有资格获得长期服务金。

修订条例草案中引入的主要变更有哪些?

从实施日期(即 2025 年 5 月 1 日)起,您将不再被允许使用从强制性供款中获得的累算权益来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累算权益包括存入注册计划中的任何款项以及从使用这些款项进行的任何投资中产生的收入或利润。这也考虑了投资可能造成的任何潜在损失。

取消对冲机制不会影响您使用从自愿性供款和基于服务年限的酬金中获得的累算权益的权利。这些可以继续用于抵销员工离职时应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

  • 对于在实施日期之前开始和结束雇佣关系的员工

鉴于这些变更不具有追溯力,因此对冲机制将继续运作到实施日期。

  • 对于在实施日期之前开始雇佣关系并在实施日期之后结束雇佣关系的员工

此类员工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将分为两部分——过渡前部分和过渡后部分。

    • 过渡前部分是指与截至废除生效前一天的雇佣期相关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您仍然可以使用强制性供款(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其他累算权益)对过渡前部分应用对冲机制。
    • 过渡后部分是指与废除生效后的雇佣期相关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您将无法使用强制性供款(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其他累算权益)对过渡后部分应用对冲机制,尽管您可以继续对自愿性供款和酬金这样做。
  • 对于在实施日期或之后开始雇佣关系的员工

您将不被允许使用从强制性供款中获得的累算权益来抵销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但是,仍然可以从自愿性供款和酬金中扣除。

  • 保留工资记录

根据《雇佣条例》,作为雇主,您需要为每位员工保留涵盖过去 12 个月的工资和雇佣记录。这些记录必须在员工离职后额外保存六个月。

为了方便计算过渡前部分(如果适用),已施加了一项额外要求。您现在还必须为每位员工保留工资和雇佣记录——从实施日期前的 12 个月期间到员工离职后的六个月。如果实施日期前的雇佣期少于 12 个月,您仍然需要保留该较短期间的记录。

这些变更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修订条例草案适用于从强积金制度下的强制性供款中获得的累算权益。

虽然通常被称为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但重要的是要注意,修订条例草案也适用于从以下职业退休计划的供款中获得的累算权益:

  • 根据强积金条例,符合豁免资格的计划
  • 受《补助学校公积金规则》(第 279D 章)和《津贴学校公积金规则》(第 279C 章)管辖的公积金
  • 位于香港境外且不属于强积金制度管辖范围的员工的非本地职业退休计划

这些修订不适用于未在强积金制度下注册或未参加任何其他法定退休计划的员工,因为对冲机制不适用。这包括外籍和本地家庭佣工以及 18 岁以下和 65 岁以上的员工。计算其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方法将保持不变。

计算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方法是什么?
  • 对于在实施日期之前开始雇佣关系并在实施日期之后结束雇佣关系的员工

要计算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过渡前部分

(实施日期前的最后一个完整月份的工资 x 2/3)x 实施日期前的服务年限

要计算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过渡后部分:

(终止雇佣关系前的最后一个完整月份的工资 x 2/3)x 从实施日期开始的服务年限

  • 对于在实施日期或之后开始雇佣关系的员工

(终止雇佣关系前的最后一个完整月份的工资 x 2/3)x 服务年限

根据《雇佣条例》,每位员工应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的金额上限为 390,000 港元。取消对冲机制不影响此上限。

是否有政府支持可用于减轻财务负担?
  • 祖父条款

如上所述,修订条例草案不具有追溯力。这意味着您可以继续使用强制性供款中获得的累算权益,无论供款的时间如何,来抵销实施日期之前的雇佣期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即过渡前部分。这种“祖父条款”或过渡安排消除了雇主的担忧,他们担心追溯法会导致成本呈指数级增长。

此外,该安排降低了在废除生效前进行大规模裁员的可能性。通过引入二元过渡前和过渡后计算方法(如上文进一步详述),政府明确表示,雇主不会通过在实施日期之前解雇员工并随后招聘新员工来获得经济利益。相反,雇主将不得不承担新聘员工的全部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这些费用将不再能被强制性供款的累算权益所抵销。另一方面,对于在实施日期之前雇用的员工,雇主在计算过渡前部分时仍然可以追索可抵销的累算权益。

  • 补贴计划

为了帮助雇主适应政策的重大转变,政府推出了一项为期 25 年的补贴计划,总额为 332 亿港元。目的是帮助雇主,特别是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在取消对冲机制后的初期承担其员工的部分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

根据政府的计划,只要每年的总负债不超过 500,000 港元,雇主对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的最大负债应限于每位员工 3,000 港元。政府将承担剩余的费用。然而,从第四年开始,支付上限将逐步提高,而补贴金额将逐渐减少。

补贴计划的实施将遵循报销方式。雇主需要首先履行其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义务。之后,他们需要提交申请以及必要的证明文件。获得批准后,政府将向雇主发放补贴。

  • 指定储蓄账户计划

有人提议引入一项单独的法案,以建立指定储蓄账户计划,该计划将要求雇主预留资金以满足其未来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义务。然而,政府在 2023 年 5 月表示,鉴于现有的无力偿债基金已经成为劳动力的强大安全网,因此正在评估拟议计划的必要性。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劳工处指定的网站

华德能为您做什么?

在华德,我们深知帮助您顺利度过各种过渡的重要性。取消强积金对冲机制代表了劳工政策的一个分水岭。这一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行政和合规工作量增加,包括重新计算员工的权利和准备额外的文书工作。虽然实施日期还有一段时间,但我们认识到修订条例草案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凭借超过 30 年的经验,我们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可以协助您评估这些变化可能对您的业务产生的影响,使您能够在实施日期之前提前计划。

联系我们,了解我们如何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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