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已通过修订《税务条例》,引入香港最低补足税(HKMTT)并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GloBE)规则,从而采纳了经合组织支柱二全球最低税框架。 这些措施适用于年度合并收入达到 7.5 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MNE)集团,这与经合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2.0 框架下定义的范围一致。
对于受影响的跨国企业集团而言,了解香港支柱二制度下的法定提交截止日期和合规义务至关重要。未能遵守通知或申报表提交要求可能会导致《税务条例》项下的行政罚款,并引起税务局的更严格审查。尽早准备有助于集团建立内部申报流程,并使香港的申报工作与集团整体的 GloBE 申报义务保持一致。
电子提交机制
与通知要求相同,跨国企业集团可以指定一家香港成员实体代表所有香港实体提交申报表。
- 2026 年 1 月:税务局(IRD)推出了支柱二门户网站,这是提交补足税通知及申报表的电子平台。
- 电子提交预计将遵循结构化数据格式,包括 XML 或 iXBRL,这与税务局更广泛的数字化提交框架保持一致。
关键提交截止日期
香港的支柱二制度为受影响跨国企业(MNE)集团的香港成员实体设定了两个主要的提交截止日期。
补足税通知
受影响跨国企业集团的每家香港成员实体必须向税务局(IRD)提交年度补足税通知。
截止日期
在报告财政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
目的
该通知旨在告知税务局该跨国企业集团属于全球最低税制度的范围,并明确:
- 负责提交全球反税基侵蚀信息申报表(GIR)的集团实体,以及
- 税务局将通过信息交换机制获取 GIR 的税务管辖区。
若存在多家香港成员实体,集团可指定一家香港实体代表集团提交通知。
补足税申报表(HKMTT / GloBE 申报表)
每家香港成员实体还必须提交补足税申报表,涵盖集团在以下规则下的纳税义务:
- GloBE 规则,以及
- 香港最低补足税(HKMTT)。
标准截止日期
报告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15 个月内。
过渡性规则
对于在 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首个报告财政年度,提交截止日期延长至:
报告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18 个月内。
与通知要求相同,跨国企业集团可以指定一家香港成员实体代表所有香港实体提交申报表。
为何这些截止日期至关重要
错过支柱二项下的提交截止日期并非小事。税务局强调,逾期或不完整的申报可能会引发罚款、审计和声誉风险。对于跨国企业集团而言,后果不仅限于香港,因为全球税务机关在经合组织框架下正日益加强信息共享。
跨国集团面临的挑战
拥有香港成员实体的跨国企业集团在执行支柱二申报要求时,可能会面临若干实际挑战。
复杂的计算
确定多个税务管辖区的有效税率需要细颗粒度的数据。GloBE 规则要求进行超出传统税务计算范围的详细对账。
数据整合
税务局可能会将支柱二申报资料与香港实体报告的其他信息(包括利得税报税表及相关记录)进行交叉核对。数据不一致可能会引发额外审查。
紧迫的时间表
随着财政年度于 2025 年开始,首个申报周期紧随其后。许多跨国集团仍在调整内部系统和数据流程,以满足新的申报要求。
合规准备考量
跨国集团可考虑以下准备步骤:
- 尽早参与:确认集团是否达到 7.5 亿欧元的合并收入阈值,并属于 GloBE 规则和 HKMTT 的适用范围。
- 梳理数据源:明确组织内相关税务和财务数据的存储位置。
- 投入系统建设:确保您的 IT 基础设施能够支持通过税务局支柱二门户网站进行电子提交,包括准备 XML 或 iXBRL 等结构化数据格式的申报文件。
- 建立治理机制:在财务团队中分配支柱二合规责任。
- 提前规划:将 2026 年的申报视为测试案例。为初始申报周期尽早做准备,有助于集团验证内部数据收集和申报流程。
结论
香港的支柱二制度为受影响的跨国企业集团引入了法定通知和申报义务。这些义务根据《税务条例》进行管理,并由税务局支柱二门户网站支持电子提交通知和申报表。有效的合规要求跨国集团建立内部申报流程,并协调税务、会计和数据系统,以满足该制度的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