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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正在使用哪种财务报告框架? — HKFRS、HKFRS for PE 还是 SME-FRF & SME-FRS

随着公司接近财政年度结账日,注意力通常会转向结账和年度审计准备工作。从一开始就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公司使用的是哪种财务报告框架?

在香港,公司可根据以下三种主要框架之一编制财务报表:

  1. 全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Full HKFRS Accounting Standards);
  2. 《私营实体香港财务报告准则》(HKFRS for PE);或
  3. 《中小企业财务报告框架及财务报告准则》(SME-FRF & SME-FRS)。

每种框架在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这不仅会影响报告金额,还会影响年终所需的会计工作。本文旨在解释这三种框架的主要特点、适用要求和实际差异,以便公司更好地评估哪种框架适用于自身,以及采用该框架对其财务报告意味着什么。

全套 HKFRS

全套 HKFRS 是三种框架中最全面的一种,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Accounting Standards) 全面接轨。

它包括(除其他准则外):

  • HKFRS 9 金融工具;
  • HKFRS 15 客户合同收入;
  • HKFRS 16 租赁;
  • HKAS 12 所得税;
  • HKAS 36 资产减值;以及
  • 广泛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虽然任何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都可以选择根据全套 HKFRS 编制财务报表,但它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大型企业集团以及其母公司或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根据全套 HKFRS 或 IFRS 进行报告的实体。尽管如此,如果一家规模较小的公司隶属于要求在集团范围内进行 IFRS 报告的国际集团,也可以采用全套 HKFRS。

HKFRS for Private Entities — 大致等同于 IFRS for SMEs

HKFRS for PE 是香港版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 Accounting Standard)。它提供了一个比全套 HKFRS 复杂度更低的财务报告框架。

简化内容涵盖了会计要求和披露。例如,HKFRS for PE 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使用已发生损失减值模型,而非 HKFRS 9 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保留了比 HKFRS 16 更简单的租赁会计处理方法;并且披露要求远少于全套 HKFRS。其他领域也包含简化的确认、计量或会计政策要求。

HKFRS for PE 的适用资格基于“公共责任”(public accountability),而非香港法定的营业额或资产规模测试。只要实体不具备公共责任、为外部使用者编制通用财务报表,且不受其他规定特定报告基础的要求约束,无论其经营规模如何,均可使用 HKFRS for PE。

广义而言,实体在以下情况下具有公共责任:

  • 其债务或权益工具在公开市场交易,或正在申请发行此类工具以进行公开交易;或
  • 作为其主要业务之一,它以受托责任 (fiduciary capacity) 为广大外部群体持有资产,这通常适用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经纪商和类似的金融机构。

因此,具有公共责任的实体不在 HKFRS for PE 的预期适用范围内。

修订版 HKFRS for PE 将于 2027 年生效

香港会计师公会 (HKICPA) 已发布修订后的《私营实体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允许提前采用。

香港会计师公会目前将 HKFRS for PE 描述为“等同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于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新版本,香港会计师公会明确表示其“与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接轨”。

修订后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的第三版《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接轨。这是一次重大更新,纳入了根据较新的全套 HKFRS 准则制定的选定概念,同时保留了针对私营实体的关键简化处理。

修订内容影响准则的多个领域,其中收入确认、合并、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业务合并以及概念和普遍性原则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影响会计政策、确认与计量、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所需的信息。

阅读我们的文章 《修订版私营实体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27 年起有哪些变化?》

SME-FRF & SME-FRS — 香港的简化报告框架

SME-FRF & SME-FRS 指的是《中小企业财务报告框架及财务报告准则》。它们为符合《公司条例》第 359 条规定的报告豁免条件的合资格公司或集团提供了一个香港特有的简化报告框架。

对于业务相对简单的合资格公司,SME-FRF & SME-FRS 可以显著简化财务报告流程。该框架主要基于历史成本,在多个领域包含更简单的确认和计量要求,且披露要求远少于全套 HKFRS。

因此,它特别适用于那些编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了满足法定报告要求和股东信息需求,而非满足与上市公司、国际集团或资本市场相关的更广泛报告要求的私营公司。

报告目标也存在重要区别。根据全套 HKFRS 或 HKFRS for PE 编制的财务报表旨在提供“真实而中肯”(true and fair) 的观点。而 SME-FRF & SME-FRS 则是为符合《公司条例》报告豁免条件的公司提供简化报告框架,通过适当应用 SME-FRS,实现适合中小企业的恰当列报。

与 HKFRS for PE 不同,其适用资格与法定报告豁免紧密相关。对于私营公司,《公司条例》提供了几种基于公司或集团规模的资格路径,以及一条基于成员一致同意的独立路径。

路径 1a — 小型私营公司

如果私营公司不超过以下三个阈值中的任何两个,则可被视为小型私营公司:

标准

阈值

年度收入

1 亿港元

总资产

1 亿港元

雇员

100

如果公司满足此小型公司测试,仅为了获得报告豁免无需获得股东批准

路径 1b — 小型担保有限公司

如果担保有限公司的年度总收入不超过 2,500 万港元,则可符合报告豁免资格。与私营公司的测试不同,这里没有单独的资产或员工人数阈值。如果小型担保有限公司集团中的每个实体都符合适用要求,且集团的总年度收入不超过 2,500 万港元,则该集团也可能符合资格。仅为了获得报告豁免无需成员批准。

路径 2 — 小型私营集团

如果集团整体满足小型集团要求,控股公司也可以申请简化报告。

广义而言:

  • 组成公司必须满足相关的小型公司适用资格要求;且
  • 集团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小型公司阈值中的任何两个。

对于合资格的小型私营集团,通常不需要股东批准。

路径 3 — 较大的合资格私营公司

如果私营公司超过了小型公司阈值,但未超过以下任何两个阈值,则仍可被视为较大的合资格私营公司

标准

阈值

年度收入

2 亿港元

总资产

2 亿港元

雇员

100

与小型私营公司不同,此路径通常需要股东批准。

根据《公司条例》的详细要求,必须有至少 75% 的成员批准公司享有报告豁免,且其余成员中无人投票反对该决议。

路径 4 — 较大的合资格集团

如果集团满足较大的合资格集团要求,控股公司可能符合资格。集团中的每家香港注册公司必须符合小型私营公司或较大的合资格私营公司标准。集团也可以包括海外注册实体,这些实体将根据相同的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广义而言,集团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以下阈值中的任何两个:

  • 2 亿港元年度收入;
  • 2 亿港元总资产;以及
  • 100 名员工。

还必须满足适用的股东批准要求。

路径 5 — 特殊的一致同意路径

《公司条例》还提供了一条单独的路径,私营公司无需满足规模测试即可获得报告豁免资格。

在此路径下,公司必须:

  • 没有子公司;
  • 不是另一家香港注册公司的子公司;以及
  • 获得所有成员的书面同意,同意该公司在该财政年度应纳入报告豁免范围。

规模测试何时生效?

在单个财政年度达到或超过规模阈值并不一定会立即改变公司的适用资格。《公司条例》包含了关于在确定公司或集团是否符合或不再符合报告豁免资格时相关的财政年度规则。

通常情况下,公司必须连续两个财政年度满足相关的规模测试,才能在接下来的年份获得资格。同样,已经获得资格的公司通常会继续保持资格,直到其连续两个财政年度未能通过相关的规模测试。在某些情况下(包括集团收购新子公司时)也适用特定规则。

集团与控股公司

如路径 2 和路径 4 所示,报告豁免也适用于集团背景。根据具体情况,相关的集团条款可能延伸至:

  • 小型私营公司集团;
  • 较大的合资格私营公司集团;
  • 包含合资格非香港法人团体的集团;以及
  • 包含私营公司和担保有限公司的某些混合集团。

因此,子公司的存在本身并不意味着控股公司不符合申请 SME-FRF & SME-FRS 的资格。在相关情况下,必须在集团层面考虑适用的资格要求。

同样,公司不会仅仅因为是子公司就被自动排除在 SME-FRF & SME-FRS 之外。其适用资格应根据《公司条例》和 SME-FRF 的适用要求进行评估。

公司可以更改其财务报告框架吗?

公司可以更改其财务报告框架,前提是它有资格使用新框架并遵守适用的过渡要求。所有香港注册公司均可采用全套 HKFRS,而 HKFRS for PE 和 SME-FRF & SME-FRS 仅适用于满足各自资格要求的实体。因此,成长到超出报告豁免标准的单位可能必须弃用 SME-FRF & SME-FRS;而合资格的私营公司可以选择从全套 HKFRS 转为 HKFRS for PE,或者如果符合报告豁免条件,转为 SME-FRF & SME-FRS。香港会计师公会指出,每种框架对首次采用都有特定要求,因此框架间的转换预计不会很普遍。

框架的更改不仅仅是财务报表格式的更改。公司必须评估确认和计量的差异如何影响其期初余额、比较信息、会计政策和披露。在首次采用全套 HKFRS 时,HKFRS 1 通常要求编制期初 HKFRS 财务状况表并追溯应用 HKFRS,但特定的例外和豁免除外。HKFRS for PE 的首次采用者适用第 35 节的过渡条款,该条款同样包含追溯要求以及特定的豁免。当实体转为 SME-FRF & SME-FRS 时,不再符合确认标准的项目将被终止确认,新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被确认,相关余额将被重新计量;首年财务报表还必须披露之前的框架,并将之前报告的净资产与 SME-FRF & SME-FRS 下的净资产进行对账。

因此,在更改框架之前,管理层不仅应考虑适用资格,还应考虑对报告利润、资产和负债、比较数字、税务相关余额、集团报告要求、银行贷款契约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要求的影响。会计团队和审计师最好在年终前考虑过渡事宜,以便获得必要的期初余额信息、对账单和支持记录。

财务报告框架更改的驱动因素

在实践中,财务报告框架的更改通常由三个因素之一驱动:适用资格、利益相关者要求或成本效益考量。公司可能因为规模增长、产生公共责任或受到集团或融资要求的约束,而被要求转向更全面的框架。相反,如果股东和其他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不再证明全套 HKFRS 的成本和复杂性是合理的,合资格的私营公司可能会自愿转向更简单的框架。值得补充的一个细微差别是,仅靠增长并不一定会迫使公司从 HKFRS for PE 转向全套 HKFRS,因为 HKFRS for PE 的适用资格主要基于公共责任,而非营业额或资产规模测试。相比之下,规模和法定报告豁免标准是 SME-FRF & SME-FRS 适用资格的核心。

三种财务报告框架的对比

特征

全套 HKFRS

HKFRS for PE

SME-FRF & SME-FRS

依据

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 基本接轨

基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for SMEs)

香港特有的简化报告框架

目标受众 / 适用资格

对具有公共责任的实体是强制性的;对任何私营实体是可选的。

不具有公共责任,且选择比 SME-FRS 更广泛的国际标准的实体。

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第 359 条报告豁免条件的私营公司。

要求的报表

全套报表:财务状况表、损益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全套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

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注(不要求现金流量表)。

控股公司是否符合资格?

可能

是,取决于集团资格测试

设有控股公司的实体是否符合资格?

可能

可能 — 作为子公司并非绝对禁止

股东批准

通常与框架适用资格无关

准则本身通常不要求

取决于合资格类别

HKFRS 9 预期信用损失

复杂程度

最高

中等

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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