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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全球投资者的机会与激励措施

海南,这片位于中国南方的热土,凭借洁白的沙滩与清澈的海水,素有“中国夏威夷”的美誉。而今,它正迎来一个历史性的时刻——2020年6月启动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简称“海南自贸港”)计划于2025年12月18日起,正式实施全岛封关运作。这意味着,海南将成为中国境内一个独特的海关监管区域。这一创新模式,不仅大幅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更伴随着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全球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开辟了一条崭新的、充满机遇的通道。

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设计

2020年6月,中国政府中央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作为到2035年将海南岛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自由贸易枢纽的蓝图。

根据该计划,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设计围绕以下三个支柱展开:

  • 零关税、低税率、简化税制
    • 逐步取消对广泛商品的关税。
    • 企业和个人享受优惠所得税率。
    • 简化透明的税收制度以降低合规成本。
  • 分阶段发展与海关封关运作
    • 海南逐步走向自由化。
    • 全岛封关计划于2025年12月18日实施,之后海南将作为中国境内的一个独立海关区域运作。
  • 制度创新与全球标准
    • 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的整合。
    • 扩大市场准入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
    • 加强治理、法律框架和争端解决机制。

长远 来看, 目标是让海南 不仅 作为中国融入全球的 通道,而且成为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旅游和创新的重要枢纽。

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最引人注目的方面之一是其有利的税收框架,该框架旨在减轻企业和个人的成本,符合全球惯例。这一框架基于三项原则:零关税、降低税率以及简化的税收体系。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企业可能适用15%的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这比标准的全国税率25%有显著降低。

该项优惠政策最初是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引入的,此后已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予以延续,确认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如欲享受相关优惠,必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在港内开展实质性运营。所谓“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主且全面地管理其业务活动、人员、账务和资产。仅在海南完成注册但未将管理和运营职能迁入本地的,不符合资格要求。

企业还需满足的另一项条件是其主营业务须属于官方发布的《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该目录涵盖多个重点领域,包括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医疗健康、海洋经济、航空航天、可再生能源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为确保税收优惠真正惠及政策支持的方向,企业来自上述鼓励类产业的收入须占其总收入的60%以上。

适用范围取决于企业总部的所在地。对于总部设在海南的企业,其本部及在海南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可适用15%的优惠税率;而对于总部设在海南以外的企业,只有其在海南设立的分支机构可享受该优惠,来自自由贸易港以外地区的经营收入不予适用。此外,非居民企业如在海南设立机构、场所并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也可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

在实际操作中,只有那些在海南注册、在本地实施实质性管理,且主要收入来源于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才能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该政策框架旨在确保税收优惠真正落实于在自贸港开展实质性投资和经营的企业,而非流于形式的注册行为。

该项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专门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且从事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若此类企业在优惠政策实施期间进行新的境外直接投资(ODI),其由该投资所取得的所得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

符合条件的离岸所得主要包括两个类别:

  1. 新设立的海外分支机构所取得的利润;

  2. 以及海南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海外子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

此外,投资所在地的境外司法辖区其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须不低于5%,以确保该项免税政策不会被用于转移利润至低税或零税地区。

根据该政策的规定,“新的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在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在境外新设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向已有境外实体注资,或收购境外企业股权等形式。

该政策旨在鼓励总部设在海南的企业拓展海外市场、融入国际价值链,同时避免重复征税。通过该举措,海南自由贸易港不仅成为企业在境内的运营中心,也被定位为拓展国际业务的重要跳板。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企业新购置(包括自建或自行开发)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若单价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下,可在购置当年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予以全额扣除,无需通过折旧或摊销在未来年度分期扣除。

对于单价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新购置资产,企业可采用加速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包括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或采用加速折旧、摊销的方式。该政策适用于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

为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中明确,该项优惠政策将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此次延长期限将使海南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设备购置及技术升级等大额投资时,持续受益于现金流改善与税负减轻

为吸引和留住全球专业人才,海南自由贸易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4号),符合认定条件的个人,其实际税负按15%的税率封顶,超过部分予以免征。这一优惠政策相比中国现行最高45%的个税边际税率,具有显著的减税效应。

该政策适用于多类所得,包括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取得的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收入。需注意的是,只有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所得方可享受此项优惠,且相关税收优惠在海南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中予以兑现。

该政策的适用对象限于被认定为“高端人才”或“紧缺人才”的个人,认定标准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产业需求和发展重点确定。人才认定实行名单制管理,由海南省财政、税务等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动态调整。无论是外籍人士还是中国公民,只要其专业技能和从业领域符合自贸港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均有机会纳入享受政策的范围。

除人才认定外,申请人还需满足居住和雇主方面的条件。具体而言,受惠人须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实际居住满183天。此外,其任职或受雇的企业必须在海南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若该企业已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认定条件,则员工无需另行提交资料,即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

该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持续有效至2027年12月31日。通过将实际税负降低至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水平,该政策显著提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在科技、医疗、旅游、金融及其他现代服务业领域吸引高端人才的能力,使税收制度与自贸港“人才驱动”发展战略实现有效衔接。

海南自由贸易港在印花税方面也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减免措施,以促进离岸贸易的发展。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及其延续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3号),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离岸复进口转售(转手买卖)业务所签订的合同可免征印花税。

离岸复进口转售(转手买卖)是指海南注册企业从一位非居民购进货物,再转售给另一位非居民,而货物在此过程中并未进入中国关境。此类交易在实际操作中是离岸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国际贸易枢纽的重要支撑路径之一。

对上述合同免征印花税,直接降低了开展离岸贸易企业的交易成本。该举措有助于提升海南在承接复出口业务、全球贸易融资及供应链管理服务方面的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其作为亚洲国际贸易企业重要集聚地的战略定位。

全岛封关与通关路径

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于2025年12月18日完成封关运作,整个岛屿将实行独立的海关监管,正式作为单独关税区运行。

在全岛封关运作正式实施前,海南自由贸易港已执行多项临时性“零关税”政策,对特定类别的进口货物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封关运作后,海南自由贸易港将实行“两线”监管模式:即“第一线(连接自贸港与境外)和“第二线(连接自贸港与中国内地)

  • 应税进口:列入《进口征税商品目录》的货物需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 “零关税”进口:由“享惠主体”(如注册企业、特定公共机构等)进口、且未列入《进口应税商品清单》的货物,通常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享惠主体亦可选择自愿缴纳相关税费。
  • 其他进口:其他进口货物(未明确适用“零关税”或现有保税/减免政策的)正常征税。
  • 一般原则: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的货物通常按进口征税。
  • 加工贸易免税:“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且加工增值率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在进入内地时免征进口关税。
  • 增值税和消费税:即使增值货物免征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在货物进入内地时仍正常征收。
  • 从内地进入自贸港的货物按照国内流通管理规定执行。
  • 之前在内地对这些货物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 合格主体之间:“零关税”货物自由流通,保持免征进口税(关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但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正常征收。
  • 对非合格主体/个人:需要追溯补缴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根据进口组成部分),且国内增值税/消费税正常征收。
  • 国际航运增值税退税:对在“中国洋浦港”注册并用于国际运输的国内建造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
  • 启运港退税:此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在集装箱货物从特定内地港口启运并经海南省洋浦港区(离境港)离境时,在启运港申请出口退税。危险品不适用此政策。
行业专项激励

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港)旨在通过聚焦四大战略支柱吸引外资:

  1. 旅游业
  2. 现代服务业
  3. 高新技术产业
  4. 热带特色高效农业

针对鼓励类产业的外国投资者受益于显著的税收和监管优势,例如:

  • 企业所得税(CIT)减免:在海南自贸港进行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企业,适用15%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该优惠税率已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 境外所得企业所得税免征: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产业注册的公司,对来源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这包括新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的利润,或企业持有2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新增境外投资所对应的股息。
  • 个人所得税(IIT)上限: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对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使人才招聘极具竞争力。
  • 资本货物“零关税”:在全岛封关运作(计划于2025年12月18日)之前,特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和交通工具/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 原材料“零关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两头在外”模式下用于生产或服务贸易自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 扩大市场准入:自贸港正在逐步放宽或取消关键行业的外资股比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它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利润再投资激励: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享受与新设外资同等的支持政策,包括在自贸港内再投资免于办理外汇登记。
外商投资重点领域
旅游业
Sub-Sector Focus
Specific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旅游运营与基础设施

投资酒店、专业中小型家庭旅馆和乡村民宿. 发展各类旅游产品:文化旅游、健康旅游、体育旅游、海洋旅游和森林旅游. 建设和运营国际会展设施。

免税零售

鼓励免税运营商建设现代化购物设施,引进国际高端品牌,丰富产品种类。

海洋旅游

发展邮轮、游艇和海洋观光/运动相关产品. 鼓励游艇旅游便利化,包括简化入境手续和放宽境外自驾游艇要求。

Sub-Sector Focus
Specific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金融与投资

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和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公司。支持跨国公司设立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自贸港简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的管理。

贸易与物流

发展全球/区域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相关服务(仲裁、经纪、咨询、船员服务)。国际物流、航空货运和集装箱中转服务。发展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

研发与专业服务

设立和发展外资研发中心。工业设计、咨询服务(经济、法律、会计、税务)。

Sub-Sector Focus
Specific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航空航天

飞机、航空发动机和机载产品的研发、制造、维修和运营服务。卫星、运载火箭及相关地面设施的制造和研发。商业航天发射和卫星控制服务。

先进制造与维修

游艇和邮轮的研发、制造和维修。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的制造。专用、自主和无人海洋交通工具的研发和制造。

新能源与绿色技术

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开发和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设备的研发。8兆瓦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制造。氢能和储能设备的研发和制造。

数字经济与信息技术

5G和6G技术的研发和商业应用。核心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和硬件(处理器、存储)的研发。数字内容服务(动漫、游戏、VR/AR等)。自贸港支持建立安全有序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体系。

Sub-Sector Focus
Specific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初级生产与育种

种业与农业科技、资源管理与开发、现代农业与技术。

加工与制造(深度增值)

热带农产品加工、进口食品加工、水产品加工、绿色技术与生物材料

物流基础设施

农林渔产品、食品和药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的运营。

贸易营销与服务

建设农林产品贸易营销中心,提供农林产品进入超市系列服务。

Sub-Sector Focus
Specific Investment Opportunities

博鳌乐城先行区

支持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进口免税药品和医疗器械。这包括已在中国注册的产品,以及尚未获得国家批准但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在先行区使用的许可药品/器械(不包括疫苗)。

综合健康与医疗服务

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从事人干细胞、基因诊断和治疗技术的产品注册和生产研发及应用。高端专业医疗、康复和护理服务。国内自主知识产权医疗器械的研发和制造。

外商投资环境:开放与投资的现代化框架

海南自由贸易港(自贸港)的核心承诺是建设一个开放、规则导向并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世界一流营商环境。目标不仅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更是培育一个由市场力量引导、受法律管辖并吸引全球投资者的经济体系。

市场准入:准入前国民待遇 + 负面清单

海南自贸港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这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在非限制性领域享有与国内投资者同等的准入待遇。监管部门在审批注册、项目或许可证时需审查负面清单,并通过加强机构间的协调和数据共享来简化这些流程。

开放重点领域:医疗、教育、金融

敏感领域的外资股比限制正在取消或放宽。外国投资者现在可以设立独资医院,并参与干细胞研究、基因疗法以及相关制造和商业化等前沿生物医学领域。在教育领域,鼓励高水平境外大学和职业院校在科学、工程、农业和医学等领域设立校区。

在金融领域,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获准设立证券、基金和期货的独资或合资实体。自贸港还欢迎境外再保险公司,并鼓励医疗保险创新领域的跨境合作。在这些行业中,股比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的限制正在逐步放宽。

资本自由:自由贸易账户与金融创新

海南提供高度开放的资本制度。银行可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FIEs)开立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FTAs),从而更便捷地管理跨境资金。鼓励跨国公司设立集中式资金管理运营中心,对资金划转的币种、金额和时机没有非法限制。

利润、股息和资本利得可自由以人民币或外币汇回。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享有与新设外资同等的优惠,若在自贸港内再投资,则无需办理外汇登记。

自贸港还推出了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的简化监管框架,使投资资金的启动和管理更加便捷。同时,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可持续的融资工具,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证券化工具,以更好地服务创新驱动型企业。

华德会计师事务所如何支持您

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成为世界级的贸易、投资和创新中心。其税收、关税和投资激励措施为各行各业的企业创造了机遇,而其地理位置使其成为连接中国与全球市场的战略桥梁。

驾驭海南自贸港的监管框架需要专业的指导。作为一家总部位于香港、在支持外国投资者方面拥有良好记录的华德会计师事务所,我们提供:

  • 投资架构设计:就实体设立、合资企业和税务高效结构提供咨询。
  • 跨境税务规划:确保符合中国、香港和国际税务规定。
  • 政策解读:解读零关税清单、产业目录和人才激励政策的适用性。
  • 市场准入支持:协助出口商和投资者利用海南作为进入中国和亚太地区的门户。
  • 双语专业知识:以英语、西班牙语和中文为客户提供服务,弥合文化和商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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