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3 月 1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推出了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新计划”)。 新计划旨在吸引高净值投资者,以加强香港的投资渠道,巩固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 它提供了一种投资途径,使外籍和中国籍人士能够通过投资于某些类型的投资资产获得在香港居留的权利。
在该计划下,有关申请的财务审查事宜由香港投资推广署负责审批。 而入境事务处则负责审批签证/进入许可、延长逗留期限和无条件限制逗留的申请。
为帮助您更好地利用计划,本文概述了申请资格标准、适用范围内的投资资产范围以及申请程序详情。
概述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最初在香港 2023-2024 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公布。 2023 年 3 月发布的《在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对此进行了详细阐述。 新计划是概述的八项政策措施之一。
该计划的全部细节已于 2023 年 12 月公布。 此后,香港为金融中介机构和家庭办公室服务商举办了多次简报会。 新的投资渠道吸引了世界各地高净值人士的关注。 潜在投资者包括来自中东、东南亚和其他地区的投资者。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早日实施,彰显特区政府致力于支持香港资产与财富管理、金融服务及相关专业服务的发展。
自该计划于 2024 年 3 月启动以来,已接获双位数字申请。 此外,还收到了 1600 宗查询,其中大部分来自专业服务提供商,他们希望进一步了解程序要求和资格标准。 特区政府将继续推出各种措施和计划,巩固香港作为资金和人才枢纽的地位。 因此,新计划的受欢迎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
资格准则
符合下列准则的申请人可提出“入境申请”:
- 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须年满18岁或以上。
- 您可以是外国国民、拥有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台湾华籍居民。
- 申请人在按本计划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两年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市值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的净资产或净资本。
- 您必须将至少 3,000 万港元(或等值外币)净值投资于其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获许投资资产”的定义见下文。 2024 年 3 月 1 日之前购置的资产将不会计入符合最低投资门槛的要求。
- 您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规定。
- 您可以证明您有经济能力在香港逗留期间供养自己和任何受抚养人,包括找到合适的住所。
获许投资的资产
“获许投资的资产”包括获许金融资产、非住宅房地产和指定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下文将逐一讨论。
您必须将 3,000 万港元投资额中的至少 2,700 万港元投资于指定的非住宅房地产及或获许金融资产。
获许金融资产
-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公司股票。
- 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联交所上市债务证券,以及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
- 由《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155章)规定的认可机构发行的港元或人民币计价存款证。存款证在申请人或投资者购买时,距离到期日必须至少有12个月,且投资金额的上限为最低投资门槛的10%(即300万港元)。
- 以港币或人民币计价的后偿债项。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的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投资相连寿险计划,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公司。
- 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香港法例第637章)注册的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
非住宅房地产
合资格非住宅房地产指在香港的商用及/或工业用途非住宅房地产,投资上限为1,000万港元。 这包括写字楼、商业楼宇、零售用单位及工厂大厦的楼花。 不过,该定义明确排除了土地和多用途房地产,特别是那些部分用于住宅的房地产。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
在 3,000 万港元的投资总额中,您必须拨出 300 万港元向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投入300万港元。 该投资组合将由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监督和管理。 其投资重点是以香港为中心的公司或项目。 其目的是加强对香港经济增长至关重要的创新和科技行业及其他战略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存入的 300 万港元将有一个锁定期。 此外,资本保值及分派股息也没有保证。 只能在指定时间酌情进行分配。
投资组合管理要求
获许金融资产
您必须把获许金融资产存于指定帐户,该账户由经批准的合资格金融中介机构监管。 该账户应专门用于管理允许的金融资产。 该账户必须以您自己的名字开立,每个金融中介机构只允许开立一个账户。 您最多可在三家金融中介机构开设三个账户。 此外,每个金融中介机构都必须属于不同的类别,具体如下。
授权金融中介机构分为三类:
- 《银行业条例》(香港法例第 155 章)规定的机构。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获发牌从事第1类或第9类受监管活动的法团。
- 根据《保险条例》(香港法例第41章)附表1第2部分获发牌从事C类业务活动的保险公司。
您保留从允许的金融资产中提取现金股息或利息收入的权利。 此外,您还可以随时将指定账户从一家金融中介机构更换为另一家同类中介机构。 同样,您也可以在不同类型的金融中介机构的指定账户之间交换允许的金融资产。
非住宅房地产
在购置非住宅房地产方面,为了根据本计划申请入境,所购买的房地产数量不受限制,但只有投资房地产的资本部分才会计入最低投资门槛。申请人/投资者可以在香港的持牌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得按揭贷款,但本计划仅计算资本投资者所支付的资本金额。
为了继续符合本计划的要求,如果您希望出售房地产,您必须将出售所得的全部收益(减去按揭贷款的金额)投资于其他获许投资的资产。申请人/投资者可收取并保留非住宅物业的租金收入,有关收入无须受本计划规范。
申请程序
净资产审查
在向入境事务处处长提出“入境申请”之前,您必须向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核实您是否符合净资产规定。 您需要聘请香港注册会计师进行净资产评估。
入境申请 – 原则上批准
将证明您符合净资产评估标准的审查证明书连同您的申请一并提交给入境事务处。 如果原则上批准,您将获得签证或入境许可。 根据新计划,您可以访客身份进入香港进行投资,逗留期限最长为 180 天。
投资规定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要的投资后,您需要联系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以核实您是否符合投资规定。 确认后,会向您发出相关的审查证明书,并将结果通知入境事务处处长。
入境申请 – 正式批准
在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处长提交审查证明书,证明您已满足投资要求。 在获得正式批准后,您和任何受抚养人通常可在香港逗留最多 24 个月。
投资管理规定审查審查
在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之前,您必须在逗留期满前三个月内联系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以核实您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规定。
延长逗留期限
在符合投资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通常可获准延长逗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年。 如需再次延长逗留期限,应遵循同样的申请程序,每次延长不得超过三年。
入境要求
您可以在香港逗留多长时间?
在获得入境事务处的原则批准后,您将收到签证或入境许可证,允许您以访客身份进入香港并在香港逗留最多 180 天。
之后,在获得正式批准后,您和任何受抚养人将获准在香港逗留长达 24 个月,前提是您继续符合新的投资移民计划的要求。 如果随后的延期申请获得批准,通常可延长至三年。
您可以获得香港永久居留权吗?
在香港连续居住至少七年后,您和任何受抚养人都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 如果您长期不在香港,则可能不符合连续通常居港的规定。
投资七年后,您就有资格申请无条件居留。 该签证允许入境香港并在香港居住,没有任何限制或时间期限。 此外,在第七年结束时,您可以自由处置您的投资。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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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评估您的净资产,协助证明您符合净资产规定;
- 提供专业协助,帮助您准备所有必要文件,并向向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和入境事务处提交申请;
- 在参与计划的第一年之后以及之后的每年,协助证明持续遵守了投资组合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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